第二女子监狱提审、开庭、律师会见 办案流程 一、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到监狱办案 1、流程: 提前拨打0475-2735856预约来狱时间或到监狱狱侦科→带齐手续来狱提审、开庭罪犯。 2、准备材料明细: 介绍信、工作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律师会见 1、流程: 提前拨打0475-2735856预约来狱时间或到监狱狱侦科→带齐手续来狱会见罪犯。 2、准备材料明细: 身份证及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律师事务所证明、罪犯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或者另案调查取证的相关证明文件(非罪犯本人的委托书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 第二女子监狱家属会见明细 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应按规定向监狱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具体如下: (一)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护照; (二)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军队政工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已明确罪犯与亲属关系的,可以视为关系证明,以上证明有一项能够证明与罪犯亲属关系的即可,但证明夫妻关系的必须提供结婚证; (三)罪犯亲属为港澳台居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身份证件、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罪犯亲属为外国籍公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护照。 罪犯亲属、监护人非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会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亲属可凭户口簿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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